近年来工信部备案要求有所改变,且人工审核愈加严格。请各位客户注意以下几点:
1.证件类材料提供,需要证件原件或 彩色原件扫面件。任何黑白复印件,内容不清晰、边框不完整、角度倾斜照片类均无法提交。工信部64号文件要求,上传的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证件必须为字迹清晰的彩色【证件原件】
2.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实名管理要求,加强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(以下简称ICP)备案域名管理工作,现定于2019年4月22日起对现有ICP备案编号规则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规则为“一个域名对应一个备案编号”。新申请ICP备案编号按照新规则发放,已备案ICP的编号逐步进行调整。
3. 请确保备案内容的实时更新,如若备案内容及人员有任何改变,提交备案变更。
4. 应相关部门要求:由于管局系统升级备案信息筛选调整,长期不做信息更新的陈旧网站将有可能被责令取消接入。按照规定每24个月进行一次信息更新,还请需要更新的客户抓紧时间更新。即使没有任何信息或人员发生改变,仍要进行此项操作。
5. 网站开通后,网站主办者应在网站页面底部中央位置标明该网站的备案编号 (举例:京ICP备04000001号-1), 并链接到最新备案查询系统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 对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网站,管局将依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相关规定予以处理,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或有取消接入和被注销的风险。公安局备案同样要求。
※6. 备案通过后,要对应其备案号,在公安局网上备案系统,自行提交公安局备案,并取得相应备案号
7.备案具体流程 ① 准备ICP备案申请表,核验单,如实填写完整
② 准备证件类资料:营业证书、主体负责人身份证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、域名证书
③ 网站负责人机房拍照,真事性核验,提交到管局系统进行申请
④ 管局系统初步自动核验,发送短信验证码给相关负责人,有效期24小时。超时未核验自动驳回
⑤ 管局审核无误,审核通过,发放备案号,允许开通网站
管局审核有误,驳回申请,根据相关要求更正信息,重新提交管局进行申请
8. 湖南省备案有特殊要求,具体请沟通客服
9. 江苏省备案,在常规备案资料的基础上新增三个表格,联系客服索取。